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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黑石岭公园旁有人正在搭建构筑物。经执法人员现场查实,该构筑物为钢结构临时铁棚,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当事人为岭塘村民,未取得任何准建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留置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玉州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跟踪监控,并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但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该铁棚。2025年11月20日,玉州城管大队依法强制拆除了该铁棚。(供稿 / 玉州城管 陈玉英 潘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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