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排除非法经营、储藏等燃气安全隐患,玉林市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行为常抓不懈,努力为玉林城乡群众构建燃气安全屏障。
2026年1月7日,玉州城管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和南江街道,对南江街道常乐村一处燃气“黑窝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获非法液化石油气瓶(空瓶)17瓶。经现场勘查,该“黑窝点”存在无证经营瓶装燃气,没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没有合法的瓶装燃气供应渠道,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场开具了《扣押决定书》,并依照相关规定转运到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储存,玉州城管大队后续将对当事人依法依规处理。
下一步,玉州城管将持续深化燃气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执法“回头看”,为玉林城乡群众构建更坚实的燃气安全屏障。
同时,城管部门呼吁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自觉抵制、拒绝购买使用“黑气”,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有关线索,共同守护玉林城乡安全。(供稿 / 玉州城管 梁文华 潘永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