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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执行市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制订市政设施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梁、城市排水、排污及公车候车亭、路牌等市政工程设施实行养护维修管理。
(三)负责对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市政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市政工程项目及设施负责接收养护、维修、管理。
(五)负责对城区市政工程设施执法管理。
(六)依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对城市排水户排放污水颁发《许可证》并监督管理。
(七)依据法律法规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八)依据有关文件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管理。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局的下属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核定单位领导职位1正3副。现有干部职工 149 人,其中在职在编 62 人(配副处级领导1名,正科领导3名,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9 名,工勤人员 23 名),编外人员 87 名;空编 13 名本单位由以下九个科室构成
(一)秘书科
1.负责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拟草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3.负责做好人事、劳资和人员考勤及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信访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1.负责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做好经济核算和经济、财务统计、上报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
2.负责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和核发职工的劳保、福利、医药等工作。
3.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4.按时登记账务,编送报表,整理、保管好财务会计档案。
(三)工程技术科
1.负责制订城区市政工程改造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市政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及施工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勘测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资料审核、测量放线、工程预结算等技术性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普查、统计、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及市政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和技术档案管理。
4.负责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应用工作,对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和参与重大技术问题决策。
(四)安全管理科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桥梁设施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建设完善桥梁档案。
3.负责对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及其维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通报和上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4.负责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五)路桥管护科
1.负责城区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工作,经常保持道路平坦,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2.做好生产纪录,做好月、季、年度统计及总结工作。
(六)排水管护科
1.负责城区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定期对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进行清理,经常保持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做好生产纪录,并做好月、季、年度统计,总结工作。
(七)设备管理科
1.负责市政设施维修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管理工作,编制设备采购和使(运)用的月、季、年度计划。
2.负责设备燃油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办证、审验,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4.负责排水泵站的抽水、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八)材料构件科
1.负责市政设施维修材料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2.负责市政设施维修构件产品的生产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加工生产。
(九)市政巡查科
1.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督和管理,对影响市政设施运行的不安全因素,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及时纠正单位或个人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2.负责办理挖掘城市道路、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及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办理城市排水许可。
3.负责解决市民群众反映或投诉的市政设施存在问题并及时组织人员现场处理。
4.做好市政设施巡查管理的工作日记,调查市政设施的完好状况,整理归档。
第二部分: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 995.7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95.76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29.56 万元,下降34.7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95.76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0.64万元,下降19.46 %,主要原因是一部分项目收支按财政局要求作挂账处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88.92万元,下降 100%,根据玉市财函【2022】44号文件要求,今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已转作挂账处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76.5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91 万元,下降1.17 %,主要原因是资金利用率提高。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 996.6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96.66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47.53 万元,下降35.4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49.17 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离退休费。预算和决算的差异:预算为 149.17 万元,决 151.53 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多了2.36 万元。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 68.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7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和决算的差异:预算为 68.29 万元,决 71.76 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多了 3.47万元。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 1666.88 万元,支出决算为698.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1.19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市政设施专项维修。预决算差异:预算为 1666.88 万元,决算 698.56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少了 968.32万元。主要原因: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滞后。部分收支款项按财政要求作挂账处理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62.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4.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预算为62.48万元,决算支出为74.8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多12.34万元, 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6. 年末结转结余76.55 万,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资金利用率提高,弥补本年资金不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95.76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59.52 万元,下降20.67 %。其中:基本支出 937.24 万元,项目支出 59.42万元。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 996.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04 %。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 24.20 万元,决算支出 1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82.4 % 预决算差异:决算比预算少4.26 万元,原因中途有退休人员病故,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 83.31 万元决算支出 8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6.45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决算比预算多5.38 万元,原因:人员增加。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支出41.66万元,决算支出42.9 ,完成年初预算 102.98%,预决算差异:决算比预算多1.24万元 原因: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年金缴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支出38.53 万元,决算支出 4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04 %,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多1.94 万元,原因:新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支出 29.24万元,决算支出 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3.11 %,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多0.91万元原因:新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支出0.52 万元决算支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19.23 %,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多 0.62 万元,原因是:实际缴纳比率比预算比率高。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纳。
(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支出 802.88 万元,决算支出 6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87%,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少 104.32 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按要求作挂账处理。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福利发放。
(八)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 62.48万元,决算支出 74.82万元,完成预算 119.75 %,预决算差异:决算比预算多12.34万元,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37.2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838.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7 %。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多211.31 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53 %。决算支出比预算少6.6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24 %,原因中途有人员变动,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多1.75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88.92 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864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 8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少864万元。原因:根据玉市财函【2022】44号文件要求,今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已转作挂账处理。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费用。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3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无此预算,无因公出国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增减(减少)0 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0 万元,完成预算的30%,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0万元,平均每辆 0.97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2022]44号文件要求,1,286.32万元项目收入支出转作挂账处理,本年度的公车运行费30万元是在项目中列支,亦按此要求作挂账处理。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2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7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1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全部16个项目(其中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项目既有一般公共预算又有政府性基金)进行自评。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3.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如有)。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玉林城区市政设施专项维修项目”、“市政工程管理养护经费”“玉林市市政工程管护中心专项业务费”等16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3.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87.5%;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2.5%;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政设施损坏存在不可预见性,无法在年初做出准确的预算安排。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落实调整或追加项目指标的工作流程,更好开展预算安排。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林城区市政设施专项维修项目自评得分为85.42 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4万元,执行数为 183.90万元,完成预算的21.28%。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为二层单位,无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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