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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城市照明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2.拟订并实施玉林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年度计划;3.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公共照明工程项目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安全运行;4.负责及协调城区管辖范围内照明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5.负责统一控制本市城区夜景灯光的启闭和协助做好城市夜景灯光设施建设、管理及督促维护工作;6.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7.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信息,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照明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8.协助主管部门对照明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照明工程建设施工实行监督管理;9.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城区照明工程设施和损坏照明设施的行为的执法工作;10.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区政府城市照明职能部门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单位自设秘书科、财务科、安全技术科、亮化管理科、设备材料科、维修养护科、照明设施巡查科7个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下降16.7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下降16.7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3万元,同比增加38.95万元,增长8.99%。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1%,同比增加3.75万元,增加7.69%。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上涨,导致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涨,缴费额提高。
(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预算24.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8.02%。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上涨,导致2022年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涨,缴费额提高。
(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支出预算37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5%,同比增加31.49万元,增长9.3%。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本单位人员配置情况增加办公用经费。
(四)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8%,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8.19%。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上涨,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缴费额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58%,同比增加14.95万元,增长5.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6.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55%,同比增加18.46万元,增长8.1%。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1名在职职工,且全体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16%,同比减少1.98万元,下降5.93%。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物业服务补贴调整从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列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较上年度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中从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同比减少14万元,减少100%。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调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33万元,同比减少402万元,下降23.1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恢复玉柴周边道路照明设备设施及其他危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二是减少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经费。
2022年度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加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三公”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安排列支,本年度“三公”经费调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
六、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降低16.74%,主要是由于:1、本年度减少恢复玉柴周边道路照明设备设施及其他危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2、减少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经费。
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降低16.74%,主要是由于:1、本年度减少恢复玉柴周边道路照明设备设施及其他危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2、减少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经费。
七、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降低16.74%,主要是由于:1、本年度减少恢复玉柴周边道路照明设备设施及其他危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2、减少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经费。
八、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1805.3万元,同比减少363.05万元,降低16.74%,主要是由于:1、本年度减少恢复玉柴周边道路照明设备设施及其他危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2、减少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无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555.34万元,同比减少350.19万元,下降18.3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1555.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93.9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79.8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547.1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对200万元以上的其他运转类预算项目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33万元。
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绩效目标为:
(1)通过缴交城市路灯电费,确保路灯照明设施正常通电亮灯,方便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惠及全市人民。确保灯亮率达96%以上。
(2)通过及时支付玉林市LED路灯节能改造一期和二期(EMC模式)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款,确保环保节能减排效果和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对LED路灯维修养护的成果。
(3)2022年度本项目对城市照明设施及时修复,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及亮灯正常,灯亮率95%以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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