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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城市管理(含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拟订玉林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标准,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监督。
(二)参与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道路、排水、桥梁路灯、排涝泵站、公交亭、路名牌、园林绿化、公园等城市管理方面规划。
(三)负责拟订玉林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经费、专项整治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使用。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科研与监测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粪便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堿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的核定。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五)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涵)、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玉林城区建成区范围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批准,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同意,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
(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政市容科、政策法规科、管理监督科、计划财务科、无害化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12319热线。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9751.25万元,同比减少2060.93万元,减少9.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9751.25万元,同比减少2060.93万元,减少9.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11.58万元,同比减少 4692.61万元,降低24.69 %。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2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同比增加71.15万元,增加6.14%。增加的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较去年有所提高,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比去年增加。
(二)卫生和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5%,同比增加35.74万元,增长6.77%。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较去年有所提高,在职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较去年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99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71%,同比减少4833.32万元,减少28.73%,减少的原因:1、本年度继续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非刚性支出;2、垃圾焚烧处理费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四)住房和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2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同比增加33.83万元,增长6.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较去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4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11%,同比减少11449.23万元,减少64.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30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3.64 %,同比减少5424.53万元,减少50.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科目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9.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29%,同比减少6020.07万元,减少88.54%。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业务经费有所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5.1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6%,同比减少17.62万元,减少6.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部分科目的调整。
资本性支出预算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7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1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4.6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6.7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110.46万元减少13.75 万元,同比下降12.4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0.1 万元,增加5%,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要加快落实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交流调研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 9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94.6万元,同比减少13.85万元,下降 12.77%。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市财政从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159辆, 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4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437万元,同比增加2622 万元,增加93.14 %,主要原因是:圾焚烧处理费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垃圾焚烧处理费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 19751.25万元,同比减少2060.93万元,减少9.4%。主要是由于:1、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业务经费有所减少;2、下属单位的项目有所减少;3、从2021年底起,玉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处理费收入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 19751.25万元,同比减少2060.93万元,减少9.4%。主要是由于:1、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业务经费有所减少;2、下属单位的项目有所减少;3、从2021年底起,玉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处理费收入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19751.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指标资金为2.68万元,同比减少2060.93万元,降低9.4 %,主要是由于:1、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业务经费有所减少;2、下属单位的项目有所减少;3、从2021年底起,玉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处理费收入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19751.2万元,同比减2060.93万元,降低9.4 %,主要是由于:1、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业务经费有所调减;2、下属单位的项目有所减少;3、从2021年底起,玉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处理费收入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83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80.3万元,下降3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落实财政从严过紧日子的要求,运行经费有所调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974.69万元,同比减少693.78万元,下降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16.3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22 %;分散采购预算7558.3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94.78%。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5764.6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574.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527.2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7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0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业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2辆、其他用车5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查道路清扫用车、新能源电动执法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9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单位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8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437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围绕市委市政府奋力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决策部署及玉林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城市美”和公园城市建设,配合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重点工作,抓住重点、对标对表优化城市环境。进一步巩固十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动玉林市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使城市市容环境大幅度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同时,聚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持续抓实民生项目,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抓好公园城市项目建设,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快完成2021年续建项目玉博大道(玉兴大道至南流江段)维修改造工程、玉林城区交通拥堵点改造项目。抓好一批道路、排水等市政专项维修项目建设。
(二)具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城投公司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返还经费绩效目标:充分利用市政公共资源,为市民群众提供停车场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停车难的问题。
2、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业务经费(聘用工工资福利部分)绩效目标,具体绩效产出指标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本着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理念,继续加大城市执法管理力度,服务好我市奋力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示范区”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重大活动,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档次。
3、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工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绩效目标为:
(1)通过缴交城市路灯电费,确保路灯照明设施正常通电亮灯,方便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惠及全市人民。确保灯亮率达96%以上。
(2)通过及时支付玉林市LED路灯节能改造一期和二期(EMC模式)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款,确保环保节能减排效果和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对LED路灯维修养护的成果。
(3)2022年度本项目对城市照明设施及时修复,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及亮灯正常,灯亮率95%以上。
4、玉林城区市政设施专项维修项目绩效目标为:2021年完成玉林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12项,共维修道路约3.1万平方米,检测和维修桥梁8座,排水设施维修点13个,整改井盖约75座,确保玉林城区道路平整、安全、排水设施通畅。
5、环卫清扫保洁经费绩效目标为:2022年度购买竹扫把提高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发放合同工工资提高合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垃圾清运率,购买环卫专业作业车辆配件,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
6、垃圾焚烧处理费绩效目标为: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玉州区,玉东新区,福绵区和兴业县及其部分乡镇,确保进厂的生活垃圾都能及时得到无害化焚烧处理,同时使垃圾资源化。
7、餐厨垃圾处理费绩效目标为: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水平。
8、处理厂运行经费绩效目标为:焚烧发电使用后填埋场全面覆盖封场,雨污分流更加完善,没有新垃圾进场,本年度维护填埋场,对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
9、车辆及设备购置费绩效目标为:能保障垃圾运输高效及时运转。
附件:2022年度部门预算玉林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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