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算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2023-03-13 11:05     来源: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城市照明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2.拟订并实施玉林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年度计划;3.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公共照明工程项目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安全运行;4.负责及协调城区管辖范围内照明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5.负责统一控制本市城区夜景灯光的启闭和协助做好城市夜景灯光设施建设、管理及督促维护工作;6.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7.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信息,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照明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8.协助主管部门对照明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照明工程建设施工实行监督管理;9.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城区照明工程设施和损坏照明设施的行为的执法工作;10.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区政府城市照明职能部门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单位自设秘书科、财务科、安全技术科、亮化管理科、设备材料科、维修养护科、照明设施巡查科7个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收入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万元,减少12.42%。2023年总支出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万元,减少12.4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收入预算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 万元,减少12.4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1.13万元,同比增加1108.83万元,增长234.77%。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资金,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333万元,减少100%。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项目,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支出预算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  万元,减少12.42%。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33.13万元,同比增加151.83万元,增长53.97%。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加十一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比上一年度增加;2.全体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148万元,同比减少376万元,减少24.67%。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业务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万元,减少12.42%。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业务经费。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581.13万元,同比减少224.17万元,减少12.42%。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业务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1.13万元,同比增加 1108.83万元,增长234.7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0万元,同比增加25.77万元,增长49.06%。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十一名职工,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37.20万元,同比增加12.41万元,增长 50.06%。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十一名职工,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1427.91万元,同比增加 1057.76万元,增长285.77%。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由城市建设支出列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7.72万元,同比增加12.88万元,增长51.85%。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十一名职工,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13万元,同比增加151.83万元,增长53.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85.16万元,同比增加138.89万元,增长 56.40%。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十一名在职职工,且全体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有所增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万元,同比增加12.95万元,增长41.24%。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15.3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2万元,减少11.56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    1万元,下降6.6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4万元,比上年减少  1万元,下降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从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3.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从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培训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333万元,减少100%。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项目,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本级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62.85万元,同比减少492.49万元,下降31.66%。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6.99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75.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1)通过缴交城市路灯电费,确保路灯照明设施正常通电亮灯,方便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惠及全市人民。确保灯亮率达96%以上。

(2)通过及时支付玉林市LED路灯节能改造一期和二期(EMC模式)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款,确保环保节能减排效果和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对LED路灯维修养护的成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