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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协助市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技术性的和服务性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共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收入855.37万元,2023年总支出855.37万元。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收入预算 855.37万元,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单位收入 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支出预算855.37万元,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855.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855.37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55.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97.37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9.53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2.52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5.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5.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7.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5.4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2
万元,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 比上年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 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本级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拨款37.8 万元。我中心为2022年新设立单位,2022年没有单位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