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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城市照明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拟订并实施玉林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年度计划;
(三)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公共照明工程项目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安全运行;
(四)负责及协调城区管辖范围内照明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控制本市城区夜景灯光的启闭和协助做好城市夜景灯光设施建设、管理及督促维护工作;
(六)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信息,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照明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对照明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照明工程建设施工实行监督管理;
(九)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城区照明工程设施和损坏照明设施的行为的执法工作;
(十)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区政府城市照明职能部门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秘书科、财务科、安全技术科、亮化管理科、设备材料科、维修养护科、照明设施巡查科7个科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干部职工60人,其中在职在编32人(配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2名,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6名,工勤人员16名),编外人员28名。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收入2507.73万元,总支出2507.7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62.89 万元,减少6.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减少玉福路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350万元;2、增加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150万元;3、增加城区路灯照明电费32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62.89万元,减少6.10 %,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减少玉福路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350万元;2、增加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150万元;3、增加城区路灯照明电费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收入2507.73万元,较上年减少162.89 万元,减少6.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73万元,同比增加1587.11万元,增加255.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一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万元,同比减少1750万元,减少 8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一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单位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支出 2507.73 万元,较上年减少162.89 万元,减少6.1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87.98万元,同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2.60%。
项目支出预算2019.75万元,同比减少175.25万元,减少7.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减少玉福路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350万元;2、增加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150万元,3、增加城区路灯照明电费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300 万元,同比减少1750万元,减少8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列支的一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度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列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5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18.69万元,增长118.22%,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 34.5 万元,比上年增加18.69万元,增长118.2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 14 万元,比上年增加14 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安排此项目,本年度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需购买两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 20.5 万元,比上年增加4.69万元,增长29.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车辆燃油费用预计比上年度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单位本级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9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50.9万元、工程类采购3万元、服务类采购252.1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3个,预算资金2019.7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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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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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路灯照明电费 |
1532 |
(1)通过缴交城市路灯电费,确保路灯照明设施正常通电亮灯,方便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惠及全市人民。确保灯亮率达96%以上。 (2)通过及时支付玉林市LED路灯节能改造一期和二期(EMC模式)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款,确保环保节能减排效果和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对LED路灯维修养护的成果。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