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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9号)文件的精神,市政府要求市督查绩效办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将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材料报送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考评范围,并于4月底前将考评方案呈报市政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9号)文件的精神和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我办参照自治区的桂政办函〔2020〕9号文件,认真组织起草了《2020年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根据意见作了修改完善,使得《工作方案》更加贴近我市实际。
大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编制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9号)和市政府的拟办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督查通报内容
排名通报指标共21项
非排名通报指标共16项
督查通报形式
三、督查通报呈报及分送、抄送范围
四、督查通报工作分工要求
(一)收集汇总和分析
(二)报送时间
(三)印发通报
(四)印前核校
五、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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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